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展会信息。
二、大众媒体推广:
三、将通过汽车产业相关的专业杂志向业内人士推介展会;
四、建立车展专业网页,与国内外各门户网站、汽车专业网站建立友好链接,推广展会信息;
五、通过国内权威的汽车行业相关协会发布展会相关信息,向国内外专业买家直接寄发请柬;
六、邀请各车迷俱乐部、车友俱乐部及政府机构等社会消费团体组织各汽车消费群体参观展会;
七、通过外国驻华使馆商务处的贸易机构向该国相关汽车行业协会和机构推介展会,邀请有关企业参观参展。
八、展会相关活动
1、 著名影视歌明星及著名主持人参加开幕式
2、 汽车形象大使评比活动,暨新一代汽车模特大赛
3、 大型文艺晚会
4、 惊喜礼品、惊喜抽奖
5、 全国科技颁奖大会
6、 摄影大赛
7、 拍卖活动






附:“(南宁)国际汽车展”可供使用的宣传广告载体
1、 2004年中国(南宁)国际汽车展览会现场包装及品牌“提请关注”冠名权;(500万)
2、 新闻发布会、各种推介会等活动冠名权;(100万)
3、 汽车模评比大赛冠名权;(100—300万不等)
4、 大型文艺晚会冠名权;(300万不等)
5、 会场各部位之大气球垂幅、广告牌、广告旗;(10—30万不等)
6、 大会所用文件提袋包纪念品等外包装冠名权;(10—20万不等)
7、 在中央级大报上刊发的整版同贺广告;(10—20万不等)
8、 在大会专辑画册音像片中的宣传广告或鸣谢;(10—50万不等)
9、 大会确认的专门饮品、礼品、用品等冠名权。(10—50万不等)

本次参展细则的解释权归2004年中国(南宁)国际汽车展览会办公室所有